全國首部自貿片區立法及新《深圳經濟特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條例》出臺 將于10月1日起施行深港兩地代表人士點贊好評滿懷期待
來源:深圳僑報 時間:2020-09-14
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已成為港澳臺青年選擇創新創業的平臺之一
近日,全國首部自貿片區立法《深圳經濟特區前海蛇口自由貿易試驗片區條例》(以下簡稱《自貿片區條例》)和修訂后的《深圳經濟特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條例》(以下簡稱“《合作區條例》”)正式發布,均將于10月1日起施行。
“非違規不干預”、“取消港澳企業準入限制條件”、“港澳藥品、醫療器械可在指定醫療機構使用”、“允許注冊外企選擇民商事合同適用法律”……兩份條例圍繞外商投資準入、法治建設、醫療器械等諸多方面進行了創新性探索,也為“雙區驅動”(粵港澳大灣區、全國先行示范區)下深圳推進新一輪改革開放提供了更多有依可循的新思路。
亮點 1
逐步放寬或者 取消境外投資者準入限制
在推動自貿片區投資開放方面,《自貿片區條例》規定除由國家實行準入管理的領域外,探索全面放開投資準入的制度安排,并創新提出“非違規不干預”的管理模式。逐步放寬或者取消境外投資者在金融、物流、信息服務、科技服務、文化服務、專業服務、醫療衛生等領域的資質要求、股權比例、經營范圍等準入限制措施。同時提出,探索對港澳企業在自貿片區內投資取消所有準入限制條件,推動對港澳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管理,促進與港澳服務貿易全面自由化,允許符合條件的港澳商事主體在自貿片區進行登記后,依法從事相關經營活動。
“作為10多年前已開始在深創業的港人,《自貿片區條例》的出臺我感到非常高興。”深圳海外聯誼會副會長兼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香港互聯網專業協會會長冼漢迪表示,過去港澳同胞在內地投資創業會受到一些政策的限制,未能完全享受國民待遇,導致在深圳的投資和創業熱情未能得到完全釋放。《自貿片區條例》的實施有助于吸引港澳地區優秀的專業人才落戶,充分發揮自我價值和才能,激發創新活力,更加積極參與到大灣區的建設中來,同時也有助于吸引活躍的港澳資本投資于自貿區優質企業和創業團隊,助力戰略性新興產業快速集聚和發展。
“隨著政策的逐步細化和落實,自貿區將更加開放,建立更加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的營商環境,匯聚境內外優質人才、資本,相信未來很快將成為港澳同胞創業投資的樂土。”冼漢迪認為,以經貿合作為契機將有助于進一步拉近深港澳同胞的距離,鼓勵各方共同參與到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中來,增強國家歸屬感和認同感,促進深港澳一體化發展進程。
亮點 2
藥品、醫療器械等醫療資源實現深港澳互通
醫療領域方面,《自貿片區條例》變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細則》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關于進口藥品注冊的規定,允許香港、澳門已經依法批準上市但未獲境內注冊批準且在自貿片區醫療機構臨床急需的藥品、醫療器械在自貿片區指定的醫療機構使用;并規定醫療機構和科研機構可以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干細胞、免疫細胞治療、單抗藥物、基因治療、組織工程等新技術研究和轉化應用。這樣的創新舉措,既為港澳醫療機構來深發展進一步鋪平了道路,也為深圳其他區域推動醫療行業發展提供了樣本。
早在2019年5月,羅湖區深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以下簡稱“羅湖雙創基地”)就嘗試探索引進港資醫療機構深圳萬治醫療門診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的不斷深入,為香港醫療產業進入深圳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環境。”深圳萬治門診部的內科兒科醫生陳儁迪表示道。
目前,羅湖雙創基地已啟動“尚創峰百名港醫診療中心”計劃,已有近60名港醫簽約。未來,基地還將引進香港醫療服務與管理模式,實現全港醫執業駐診。羅湖雙創基地運營負責人范榮彰表示,中心將發揮香港名醫與國際同行聯系緊密的優勢,吸引香港和國際上擁有創新醫療科研成果的科研人員及其團隊落戶深圳發展。期望為大灣區市民提供港式優質醫療服務,助力深圳及大灣區發展高質量醫療體系,促進深港合作融合共贏。
亮點 3
允許注冊外企選擇民商事合同適用法律
新《合作區條例》最值得關注的是變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的有關規定,允許在前海合作區注冊的港資、澳資、臺資及外商投資企業協議選擇民商事合同適用的法律。支持設立深圳國際商事審判專門組織,完善訴訟、仲裁、調解等多種糾紛化解機制,依法支持涉外仲裁案件當事人提出的財產保全、證據保全、行為保全及強制執行,打造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加快推進法律服務業發展,鼓勵支持深港法律服務業深度合作,探索允許在前海合作區律師事務所登記執業的港澳律師在前海合作區代理涉外民商事案件。
“深圳特區成立40周年之際,深圳市人大頒布修訂后的《合作區條例》,這是前海未來發展的重要標志,它將對深圳新時代改革開放具有深遠的意義。此次修訂無論是從心理上還是實際的權利保護,都給予了港澳臺、外資長久的定心丸。”深圳市政協委員、深圳國際仲裁院仲裁員、香港深圳社團總會常務副會長孫蘊表示,與國際通行法律規則的接軌,讓商事主體雙方擁有更多自由選擇的權利,也進一步提升了港、澳、臺及外資企業在深圳投資和發展的信心。
據介紹,在深港法治合作方面,前海已經率先成立全國首家港澳臺和外國法律查明基地、首家借鑒香港廉政監督模式的廉政監督局、首家粵港澳合伙型聯營律師事務所,這些范例為兩地法律界提供了多元化的合作平臺和機會。孫蘊認為,推動深港法律服務業發展,離不開香港法律機構和專業人士的深度參與,雙方可以從建立深港法律服務深度合作機制、建設前海國際商事爭議調解中心、打造“一帶一路”調解機制,組建深港法律服務專業委員會等多方面展開深入的交流和合作。
“法治社會是深圳堅定不移的選擇和堅持。此次修訂按照習總書記對深圳‘依托香港,服務內地,面向世界’的定位和要求,順應前海未來新的使命,以立法程序破除體制機制障礙,更好地保障前海跨越式新發展,將為深圳新一輪改革開放發展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前海經驗。”孫蘊對深圳未來的法治建設充滿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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